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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8年单独招生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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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12 02:05: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8年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中具有学籍的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正式户口。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学籍系统查不到的考生;
2.参加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信息采集未取得高考报考资格的考生;
3.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4.技工院校往届毕业生;
5.学制较短(1年制高中生,2年制初中生)的学生。
二、报名方式报名工作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生部门负责,下设若干报名点。
考生应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关于普通高考报名的工作规定参加普通高考信息采集,并取得由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分配的考生号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报名。
1、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专业志愿
2018年1月2日至7日,考生登录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填报基本信息和专业志愿,上传蓝色底板彩色免冠照片,并缴纳理论课考试费。
2、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2018年1月8日至12日,考生到网上填报信息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包括资格审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基本信息和专业志愿等环节。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的考生不能取得报考资格。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与网上报名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生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经报名点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审查符合条件者,批准报名,学校招生办公室复审合格后核发准考证。
三、招生专业2018年单招工作招生专业为: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工艺技术、机电技术教育、汽车维修工程教育、自动化、应用电子技术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具体招生对象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

四、职业资格要求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机械类要求的工种为:车工、数控车工、钳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汽车维修工。电工与电子类要求的工种为:电工、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广电和通信设备电子装接工、广电和通信设备调试工、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装调工。计算机类取消工种要求。
考生所持职业资格证书应在《国家职业资格证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中可查询。
五、考试1.理论课考试科目及分值
(1)机械类: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工艺技术、机电技术教育、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数控技术:语文150分、理科综合200分(数学120分、物理80分)、英语150分、机械类专业基础综合250分(机械基础150分、技能基础100分)。
(2)电工与电子类:自动化、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语文150分、理科综合200分(数学120分、物理80分)、英语150分、电工与电子类专业基础综合250分(电工与电子技术基础150分、技能基础100分)。
(3)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语文150分、理科综合200分(数学120分、物理80分)、英语150分、计算机类专业基础综合25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150分、技能基础100分)。
技能基础考试内容须与考生所报工种保持一致。
2.考试时间及地点
理论课考试:6月7日至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发布时间及方式
考试成绩发布时间为6月18日。考生可登录《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考生如对本人成绩存有异议,考生本人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核分数申请,学校招生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六、录取原则和办法录取工作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和招生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录取前划定本科、高职控制线,控制线上考生按照德、智、体、技能全面考核,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批次为:
第一批次:本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二批次:高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6月10日前不能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者不予录取。录取工作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未通过备案的考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通过备案的考生录取通知书将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的形式邮寄给考生。
七、学院简介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成立于1979年,隶属于原国家劳动部;2000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天津市管理为主;2010年,更名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2年,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学校现有工学、教育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省部级重点(培育)学科2个;设有项目博士后工作站1个、并具有教育学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硕士点7个、专业学位硕士点4个、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专业5个;本科专业45个,其中国家级高等院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8个、应用型专业建设项目12个、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4门。
学校除招收高中毕业生外,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规定,采取单独命题、考试、录取的办法,从技工院校优秀毕业生中招生,为职业教育培养“双证书、一体化”职教师资。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热烈欢迎有志于献身职业教育事业,符合报名条件的技工院校优秀毕业生踊跃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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